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机构: 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05-26 16:20:18
采购项目编号:
440282-202005-318002-0021
采购品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
4,000,000.00
元
代理机构: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吴慧博
项目经办人:詹韶玲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0282-202005-318002-0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2022年度南雄市涉农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资格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 年05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供应商疑问1、《商务、技术评分表》企业业绩第1点:“1.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完成时间为准)承接过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编审单个项目”,请明确:(1)“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编审单个项目”是否指委托单位(甲方)为政府部门?(2)国企单位投资项目是否属于“政府投资项目”(3)财政评审部门委托的项目是否属于“政府投资项目”。
澄清说明:1、委托单位(甲方)为政府部门可直接认定为政府投资项目;2、国企单位投资项目不属于政府投资项目;3、财政评审部门委托的项目属于政府投资项目。注:如委托方为非政府部门的,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财政资金拨款证明,可认定为政府投资项目。
供应商疑问2、《商务、技术评分表》企业业绩第2点:“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请明确“政府投资项目”需提供什么资料证明方可得分。
澄清说明:证明材料须提供经盖章确认的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告网上截图(须注明网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人或采购人为政府部门的可直接认定为政府投资项目,如招标人或采购人为非政府部门的,还需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财政资金拨款证明。
供应商疑问3、《商务、技术评分表》备注: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现场核验评分表中注明须原件核查的的部分或全部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如投标人未能出示相关原件核查的,综合评分的相应部分不能计分。在评分表内未有要求原件核查,请问开标当天是否需要携带原件开标?
澄清说明:评分表内未有要求原件核查,开标当天不需要携带原件开标。
更正日期:2020 年5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及采购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此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雄市财政局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雄中路323号
联系方式:0751-3818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沙头角深盐路南保发大厦(配套服务楼)6楼
联系方式:0752-2527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詹工
电话:0751-8533369
附件
发布人: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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